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病门诊部综合楼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病门诊部综合楼工程  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发改农社〔2017〕7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人为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病门诊部综合楼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丝织路20号及12号一至三层
2.3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583.33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982.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281.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678.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602.92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12层(地上10层,地下2层)皮肤门诊部综合楼及配套设施、绿化、道路等。
2.4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市财政部门审核的主体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止。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勘察工期:①、勘察周期:详勘作业于设计院提供勘察布孔图后1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勘察成果文件。②、地质灾害调查及报告编写于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③、土壤氡浓度检测及报告编写于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内完成。④、根据审查意见,修改重新报审时间为5日历天。
设计工期:①、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②、初步设计:设计方案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③、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④、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重新报审时间为5日历天;⑤、竣工图编制:竣工后3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图编制。⑥、设计变更完成工期要求:服务期间需要发生设计变更的,设计人需在3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变更工作。(设计人按阶段提交了相应的设计成果文件,招标人、建设单位、审图机构和市财政部门的审查审批时间段不计入设计周期范围内)。
2.5 本招标项目共分  一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①、工程勘察部分:包括工程勘察(地质钻探)、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土壤氡浓度检测等及后续服务等。各阶段的勘察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
预计勘察工作量:进尺暂定360米。
②、工程设计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任务书和使用人的使用功能需求文件,在用地范围(红线范围)内完成: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暖通、室内装修、停车场交通系统、标识导视系统等专业设计;用地范围内室外道路、给排水、消防、排污(含医疗污水处理)、园林景观、照明、人防、场平、护坡、地基处理、基坑支护、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海绵城市设计,以及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等一切相关设计。本项目所有内容相关的工程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及方案深化(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及CPI报建)、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编制竣工图以及针对建筑物部分申报并获得政府部门规定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等后续服务。各设计阶段,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GB/T51212-2016)系统建立模型,能显示符合该阶段设计深度专业设计内容。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本项目需采用限额设计,控制建安工程费不超过4718.27万元。
招标控制价:2024124.26元,其中:工程勘察部分为54000.00元,工程设计部分为1970124.26元。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工程勘察部分固定单价包干,工程设计部分固定总价包干。
2.7质量要求:
2.7.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7.2设计质量要求:
2.7.2.1 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
2.7.2.2申报并获得国家现行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广东省现行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JB/T 15-83-2011)中的公共建筑二星B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水文地质勘察 □工程测量  乙 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 行业 乙 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 建筑 行业 建筑工程 专业 乙 级(或以上)资质。
4.2.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上述4.2.2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其中1家为勘察单位、1家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支付。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需持有“勘察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档案,按照考评结论较低的单位确定考评等级。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一 级(或以上)建筑师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  2018  年  3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18  年  3  月  16  日  17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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